特别注意:请下载链接中的文件,按照文件中的内容填写之后把这份文件在系统中的附件1里面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参赛报名表:http://dym1.oss-cn-shenzhen.aliyuncs.com/match/2018/04/23/4kodCNWR.docx



深圳市城市照明杯・灯光艺术作品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概述

为营造具有现代都市魅力的灯光环境,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灯光质量品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举办灯光艺术作品创意设计大赛,旨在全面提升深圳市景观照明,进一步实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城市夜景的目标定位,向全世界人民展示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及其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风貌。

本次大赛面向广大热爱灯光、热爱艺术的设计师、学者、艺术家,广泛征集原创灯光艺术创意设计作品,设置奖励办法,激发广大灯光艺术家的创意灵感,使更多优秀的灯光艺术作品能落地实施,丰富市民的视觉体验。


二、组织机构

(一) 主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 指导:中国照明学会

(三) 承办: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

(四) 冠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五) 协办: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铭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市晋升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六) 媒体:中国照明网、新浪网、腾讯网、凤凰网、深圳新闻网、今日头条、深视公共频道、深圳移动 频道、腾讯视频、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第一现场、新闻频率、深圳特区报、 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广州日报等


三、大赛主题

(一)突出改革开放40周年的成就,体现深圳的特色文化;

(二)注重创新性、多元性、艺术性、科技性,打造“艺术+ 技术”的深圳灯光文化品牌;


四、获邀评委(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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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4月15日—5月16日

(五大赛区巡回路演)

西南赛区路演:4月15日

华中赛区路演:4月20日

华东赛区路演:4月27日

华北赛区路演:5月4日

华南赛区路演:5月11日

初审时间:5月17日—5月22日

终审时间:5月23日—5月28日

公示时间:5月29日—6月5日

总决赛(深圳)颁奖仪式:6月6日

(二)参赛对象

学生组:所有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拥有教育机构学生证明身份者,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报名参加。

社会组:所有的设计师,包括艺术家、雕塑师、企业创意人士等,以个人、团队(工作室)或公司名义报名参加。

(三)参赛作品

1.作品类别

(1)灯光雕塑(注重以人为本,大型成品,可放置于广场、绿地、街头空地等);

(2)路灯杆及路灯杆装饰(设计需考虑节假日期间不影响国旗、灯笼悬挂,详见附件2);

注:参赛作品不限风格、材质,但必须属于灯光艺术范畴,要求考虑作品可实施性及落地性,考虑白天与夜间景观。设计作品须贴切主题,注重设计与创意、科技及人文的结合。

(四)参赛方式

1.提交内容

(1)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

(2)作品手绘图扫描件或者软件设计图(包含以下内容)

a:正视角、顶视角、侧视角(三视角)图纸示意图展示 ;

b:结合场景的效果图展示(白天及夜间效果),有动态效果展示的可一并提交视频;

c:作者认为需要展现的内容;

2.提交形式

(1):邮箱:压缩打包发至大赛指定邮箱 dasai@scies.cc

(2):命名:灯光雕塑设计-XXX(名称);路灯杆及路灯杆装饰设计- XXX(名称);

(3):要求: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3.提交标准

(1)图片:尺寸指定为A3(297x420mm)横竖构图均可,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颜色模式为RGB;

(2)视频:时长60s内,制成mp4格式,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且不小于720*576,文件大小不超过150M,保持画质清晰。

4.参赛费用

一律免收参赛费

5.提交截止日期

2018年5月16日18:00整。

6、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此前无公开发表、宣讲、推广等行为,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和法律纠纷,未以任何形式投入或计划投入生产销售。

(二)主办方有权永久使用本次入围作品来进行宣传推广,征集的入围作品使用权归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所有。

7、评选标准

(一)创意创新性:创意和寓意上需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创意元素不限;

(二)可实施性:作品必须是可实施、可落地的设计,以确保可以形成实物;

(三)主题性:作品主题必须吻合深圳城市形象、深圳文化内涵;

(四)设计性:作品展示丰满、效果优秀、符合大众审美。


六、评选流程

(一)初审:评委组(专业评委)进行评选,入围数量按提交作品数量的10%-20%确定。

(二)终审:专家组(院校教授、政府领导、行业大师)进行评选。


七、大赛奖励办法

(一)颁发大赛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设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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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赛最高奖项—市长奖(1名)

1、要求:作品在引领行业、创新性、多元性、艺术性、科技性等方面有5个以上鲜明的设计优点,突出改革开放40周年的成就,体现深圳特色文化。

2、组委会从入围报名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市长亲自审阅,最终获奖者将获得10万元重奖。

3、获奖者需配合主办方实施作品落地等后续工作。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徐超鹏:13249848998 0755-26657746

吕宇昂:18218414835 0755-83073792


九、鸣谢

感谢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冠名,以及四川美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铭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晋升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协办和深圳市恒明星照明有限公司的支持。


附件1: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2:国旗灯笼悬挂实景图.docx


  • 组织单位
  • 指导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 主办方: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承办方: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
  • 协办方: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铭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晋升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版权声明
  •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此前无公开发表、宣讲、推广等行为,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和法律纠纷,未以任何形式投入或计划投入生产销售。 (二)主办方有权永久使用本次入围作品来进行宣传推广,征集的入围作品使用权归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