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四届“风采杯”工业设计大赛

为贯彻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委字〔2020〕2号)文件精神,响应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新设计运动”号召,我市拟举办韶关市第四届“风采杯”工业设计大赛,以工业设计驱动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链,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韶关综合实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改变韶关、创新引领未来”


二、参赛范围

本届大赛实行开放办赛,国(境)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作为参赛单位,国籍、户籍不限,自主选择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参赛。同一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21年10月30日后完成且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


三、大赛组别

本届大赛结合广东省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分类模式和我市产业特点,设立“风采杯”大赛参赛项目类别,并在参赛手册中予以公布。大赛分为产品设计组(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和概念设计组(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

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各分为5个类别:装备类、家居类、服装类、 CMF类、综合类(上述4个类别之外的其他行业)5个类别。


四、大赛形式

大赛总体上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有关赛事的规范要求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参赛设计作品是否可以产业化将作为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初赛。参赛作品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两个组别进行评审。各组别分别按照参赛作品10%的数量推荐参加决赛。

(二)决赛。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两个组别进行。从两个组分别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


五、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从产品设计组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10个、入围奖30个。

从概念设计组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10个、入围奖30个。

两个组别共92个奖项。奖励标准:

产品设计组:一等奖30000元/个、二等奖20000元/个、三等奖10000元/个、优秀奖5000元/个,入围奖1000元/个(产品设计组46奖项,总资金180000元)。

概念设计组:一等奖20000元/个、二等奖10000元/个、三等奖5000元/个、优秀奖3000元/个,入围奖1000元/个(概念设计组46奖项,总资金115000元)。

决赛的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韶关市第四届“风采杯”工业设计大赛证书和奖金,并对一、二、三奖作品颁发奖杯。

(二)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参加大赛、选送作品较多、作品质量较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委字〔2020〕2号)文件精神标准条件进行奖励。


六、其他

(一)知识产权

1、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2、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荣誉。

3、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创设计师所有。

(二)作品原件寄送

1、寄送参赛作品原件所产生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

2、评审委员会将在终评现场对参赛作品进行使用展示,参赛者须自行将作品安装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若需委托承办方代为安装、调试的,须提供详细安装视频或说明。

(三)成果展示

获得一、二、三等奖产品设计组的作品须提交实物或模型作为主办方成果展示使用。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7月1日前)

制定方案、评审规则等,成立大赛组织机构,准备相关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9月20日)

1、启动大赛

举办启动仪式,宣布启动大赛。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作品征集

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赛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评选:

(1)初赛:9月10日前,由评委会组织对各组参赛作品分别进行评审和推荐决赛作品。

(2)决赛:9月20日前,由评委会分别对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的参赛作品进行总评,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评作品和项目,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八、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支持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协办单位: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韶关市技师学院、韶关市机械行业协会、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州智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承办单位:韶关市工业设计协会

(二)专业机构

专业评审委员会。由承办单位聘请市内外院校教授、行业专家、企业优秀工业设计师代表组成。按照制定的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评选出优秀作品。


九、有关要求

(一)大赛承办单位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风采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渠道,通过设计平台和活动推广等方式,提升宣传推介效果;征集参赛作品不得少于1000件。

(二)要加强参赛作品成果转化,面向制造企业广泛征集设计需求,开通企业命题征集渠道,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依托,推动参赛作品与产业对接。要以可产业化为核心要素,加强对参赛设计工作者的引导。

(三)坚持节约、效能原则,经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承办单位在组织赛事工作时要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集聚,防止传染。



  • 组织单位
  •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主办方: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承办方:韶关市工业设计协会
  • 协办方: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韶关市技师学院、韶关市机械行业协会、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州智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支持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 版权声明
  • 1、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2、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荣誉。 3、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创设计师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