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

丝路精神是开放、包容、合作、共享、交流与共赢的体现。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己任,通过构建区域设计成果交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秀人才挖掘,助推新疆整体设计水平的发展。

“丝路精神”设计作品展已成功举办两届,首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于2019年7月在自治区文联展厅举办,收稿1074件,评选出优秀作品64件。第二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共收到作品913件,评选出优秀奖环境设计作品52件。由于疫情原因于2020年9月在古田路9号网站进行线上展览,展览集中展示了我区高校和企业的设计成果,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跨越。

2021年是值得期待的一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第三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将如期举行,并在线上展览(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或举行线下展)。本次展览将集中体现新疆高等院校艺术设计教学和科研成果,同时也邀请疆内业界专家与设计师,共同促进新疆艺术设计的发展和繁荣。


展览相关事宜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三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展览时间:2021年6月20日-7月20日

展出平台:古田路9号

网 址:https://www.gtn9.com


二、筹展组织:

主办:新疆美术家协会

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

承办:新疆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协办院校: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学院、昌吉学院美术系、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艺术分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喀什大学艺术学院、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等。

协办企业:X-plus新疆设计力量沙龙、新疆五方天成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当代城市设计研究院。


三、展览办公室:

新疆艺术学院设计学院负责人:韩国华

收件人:王昌

电话:13899856176(韩国华)、13701149960(王昌)

E-mail:986198215@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邮编:830049


四、作品征集、参展要求:

参展作品

参展作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产品设计等类别。

参展资格

疆内高校在校生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专题创作等作品,以及疆内相关企业设计师、高校教师和社会人士的设计作品均可参展,团队创作的作品,每组成员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不论排名)投送作品不能超过3件。

作品评选

(1) 参展作者提交全套作品展板图片(电子版),参展作品以组委会提供的模板进行排版,环境设计作品允许提交1-4幅展板,其他设计作品一件(套、系列)作品限提交1幅展板,电子图片文件格式为JPEG,色彩模式RGB,尺寸90cm*120cm,分辨率为200dpi。

(2) 请认真填写参展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1),与作品图片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格式)发送,并把文件名命名为作者姓名+学校

(单位)+作品题目+指导老师。高等院校参展作品经院校组织初选后,报组委会评审。每个院校或企业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报送,由院校或企业负责人填写并发送参展作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3) 作品展板严格按照组委会提供的模板及要求排版,严禁出现参赛学生的院校、系、姓名及其他参赛者的任何特殊标记。

(4)请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发送到邮箱986198215@qq.com。


五、作品评奖:

奖项设置,专业组:设优秀奖20名。学生组:设优秀奖40 名。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本次参展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可具备作为申请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入选证书。


六、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会组织在新疆各高校进行巡回展览。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七、展览附件:

附件 1:参赛作品申报表

附件 2:参赛作品汇总统计表

附件 3:展板模板

点击下载:第三届丝路精神设计展附件


  • 组织单位
  • 主办方:新疆美术家协会、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
  • 承办方:新疆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 协办方: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学院、昌吉学院美术系、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艺术分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喀什大学艺术学院、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等。
  • 版权声明
  •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会组织在新疆各高校进行巡回展览。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