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南窑杯”紫砂文创大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做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挖掘长兴紫砂文化内涵,培育长兴特色文化产业,决定举办长兴县“南窑杯”紫砂文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长兴制陶业历史悠久,史书记载“千户烟灶万户丁”,有“南窑北陶”之说,长兴也是浙江省出产紫砂工艺品的唯一产地。本次大赛旨在挖掘开发一批有时代特征、有较高品位、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紫砂文创产品,以此复兴长兴紫砂产业,打响长兴紫砂品牌,传承长兴紫砂以老带新优良传统,挖掘长兴紫砂优秀青年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长兴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长兴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长兴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长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紫砂协会
三、大赛时间
1.报名阶段: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2.申报阶段:报名结束至6月20日之前;
3.评审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分初评和终评,初评通过后由主办方通知入围作者送件参加终评;
4.展览阶段:7月至8月。
四、征集对象
1.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赛者须为长兴籍(包括长兴籍在外从事紫砂创作人员)或非长兴籍、但在长兴从事紫砂创作人员(开办紫砂创作工作室或企业均可);
3.可合作作品,且参赛者均须符合以上两项条件;
4.每人(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
另,本次大赛特邀50周岁以上大师作品若干件参展,不参评。
五、征集内容
1.参赛作品须以紫砂泥为原料,以庆祝建党百年或长兴历史文化为主题,赋有时代性、创新性、实用性、收藏性、市场性和增值性;
2.作品样式不限,鼓励倡导除紫砂壶、紫砂杯之外的紫砂器具、紫砂摆件、紫砂雕塑、紫砂工艺品等各类紫砂文创产品参赛。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设计并制作,无抄袭仿冒,无他人代工,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要健康向上,不能违反禁忌。
3.曾参加过县级以上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银、铜奖作品。其中:
金奖作品3件,每件奖金5000元;
银奖作品6件,每件奖金3000元;
铜奖作品9件,每件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每件800元。
八、申报须知
1.本次大赛不缴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的设计、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作出承诺,因自身因素导致不能顺利参评的,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3.若在参赛过程中及赛后发现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查实的,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展示、出版、开发以及优先采购等权利;也可从获奖作品中选择适合产业化推广的优秀文创产品,推荐给长兴南窑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林城镇)、长兴千年南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煤山镇)合作批量生产。
5.大赛结束后,将在东鱼坊“品茗三绝”体验馆举办“长兴县‘南窑杯’紫砂文创大赛优秀作品展”,为期1个月。
6.大赛活动结束后15日内,未获奖参赛作品可自行联系领回,逾期未领回的,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合理处置;获奖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5日内,由主办方通知作者领回,部分作品可协商列入“品茗三绝”体验馆长期宣传展陈。
7.参赛报名表请于5月10日前发送至县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科,联系人:丁纯洁,联系电话:13868275757(615757);作品登记表请于6月20日前发送给联系人;初评后主办方会通知入围终评作品送件至东鱼坊“品茗三绝”体验馆。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长兴县委宣传部。
报名表和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