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上海市长宁区首届“新侨杯”海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落实李强书记“要高度重视城市文化、工业遗存等发掘保护,做好活化利用”的要求,贯彻落实长宁区“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奋斗

目标,弘扬“海纳百川、中西合璧、传承创新”海派文化,发挥邬达克纪念馆、上生·新所和幸福里等新侨驿站的阵地作用,为推动长宁区海派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建设而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知名度,让文化惠侨胞、为群众办实事,特举办以“侨心向党、创新创业”为主题的“新侨杯”海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活动宗旨@设计有赏网

本届大赛依托上生·新所、邬达克纪念馆和幸福里三个长宁区新侨驿站,以建筑大师邬达克设计的上海市区范围内现存建筑物为创作主体,重点突出“建筑特色”“海派文化”“创意设计”,注重“社会化参与、生活化设计、产品化转化、品牌化传播”。大赛结合长宁区历史风貌保护区特色,鼓励热衷文创设计的市民、企业、机构和团体等积极参与。通过大赛,发现和培养一

批创意设计达人、培育青年人才发展、促进文创企业工作室落户长宁。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长宁区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长宁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长宁区新华路街道

支持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邬达克纪念馆、幸福集荟、春秋旅游、海外友好侨团

承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侨商联合会

协办单位:长宁区侨联青年委员会、上生·新所

赞助单位:长宁区人才发展基金等


三、赛制安排

(一)征集内容

本次大赛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可选择一、两个或全部参加:

1、文创产品设计:围绕“邬达克”建筑特色,设计关于建筑类文创伴手礼、盲盒等的文创产品或创意设计稿。

2、标识设计:为长宁区侨商联合会设计标识。

3、短视频拍摄:上生·新所、邬达克纪念馆和幸福里三个新侨驿站,以及新华路历史风貌保护区的打卡视频。

本次大赛将邀请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及行业领军人物作为赛事顾问,由学术界、设计界、知识产权界和企业界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还将通过网络平台对参赛作品进3行公开发布,并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为喜欢的作品进行点赞和投票。 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具有影响力的线下场地进行展览展示。

(二)征集对象

高校组:相关高校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由相关高校侨联组织发动

社会组:文创机构、设计师、艺术家等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个人及团体、新侨创新创业人士、文创爱好者

特邀组:海外友好侨团

(三)专家评委

由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长宁区委统战部、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等推荐的专家组成。

(四)征集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参与大赛的个人、机构或团队,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制作者或原创设计者。

所有应征者在确认参加征集活动前,应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2021 年上海市长宁区首届“新侨杯”海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征集规则》,并需完整、真实填写《2021 年上海市长宁区首届“新侨杯”海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见附件 1)

1、关于文创产品:参赛作品呈现形式可为产品实物照片、创意设计稿件等。参赛作品应考虑到后期实物制作和市场推广,充分考虑制作投产的创新性、示范性、市场性、实用性、便携性。设计外观符合大众审美。创意设计稿的,请提交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等。以上提交文件(照片)内存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 10M,最短边尺寸要求,每款产品/设计稿效果图照片不超 5 张(1 张图片需体现作品全貌;尽可能体现作品原貌;设计精度应在300dpi 分辨率或可用于印刷生产的矢量文件)。盲盒设计内容须考虑 7-9cm 呈现效果。

2、关于 LOGO 设计:参赛作品应彰显长宁区特色及上海市长宁区侨商联合会宗旨(其简介见附件 2)。以标识图案设计为主,能够准确表达长宁区侨商联合会特色,可广泛用于制作和传播。图案清晰流畅、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设计方案:需提供 1 套电子设计、1 份设计理念阐述。其中,电子设计指一份 300dpi 的矢量文件,一份设计源文件(PSD、AI 等);设计理念主要包括选色理念、元素理念、设计涵义等,作品以矢量图提交,如有设计说明可另附 word 文档或 PPT。

3、关于视频拍摄:投稿视频需符合抖音及视频平台的审核规范。作品内容以长宁区三个新侨驿站和新华路历史风貌保护区为选题范围,应体现人文特色、展示地域文化、彰显时代精神。作品时长在 30 秒-120 秒以内的短视频,MP4 格式、高清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收音清晰、画质在 720P 以上,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电影、公益广告、宣传片、情景剧、纪录片等。

(五)参赛流程

4 月下旬 发布作品征集通知

4-7 月 征集作品至 7 月 31 日截止

8-9 月 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

10-11 月 颁奖、展览和集市活动

(六)获奖权益

本次大赛将对“文创产品设计”、“标识设计”、“短视频

拍摄”分别设立奖项,所有奖金均为税前。

1、文创产品设计

一等奖 1 名(奖金 10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 5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 2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2、标识设计

一等奖 1 名(奖金 5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 2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 1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3、短视频拍摄

一等奖 1 名(奖金 6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 2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 1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4、网络评选特色奖

设优秀创意奖 、优秀传承设计奖、最具人气奖、最佳组织奖若干,颁发入围奖状证书。

后期权益:优秀参赛青年学生可获得就业推荐;优秀设计师、工作室享受落地长宁政策扶持;优秀作品将得到与优质企业合作销售及产品化生产机会;优秀产品可免费参与集市售卖和展览展示,可由区侨联推荐,惠及侨界群众;可获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申请相关政策指导。


四、报名渠道

1、本次大赛应征作品只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渠道有:

通过长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cn.gov.cn/查找本大赛的信息,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下载“随申办”APP,在“长宁区旗舰店”首页大图点开后,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搜索“上海长宁”微信公众号,查找本大赛的信息,点开后,下载相关报名表格。(限安卓系统手机)

下载“上海长宁”APP,点开“新闻”—“宁宁号”—“重要机构”—“区侨联”—“活动报名”,下载相关报名表格。(限安卓系统手机)

2、填写报名表,提供作品说明。报名表以 PDF 格式提交。作品说明包括个人或公司介绍,产品或设计稿图片,实物产品图,产品描述(包括主题、创新点、制作工艺、材质、零售价格区间等)。

请将填写好的表格与应征作品电子材料发送至大赛官方指定邮箱:SHCNOCEF@aliyun.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参赛方向】+【姓名/单位名称】+【作品名称】(如:文创产品设计+张三/XXX有限公司+邬达克纪念馆笔记本)。


五、征集时间

自 2021 年 4 月 25 日发布开始,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 24:00结束。在此期间提交的作品方为有效。


六、主办方申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大赛所有应征者必须实名参加,并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合法性,不得抄袭和复制。如发现有抄袭复制行为,未评奖前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返还奖金。

3、参赛者必须确认拥有所有提交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因作品侵权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承担相应责任。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主办方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的活动宣传等用途,不另付酬金或版权使用费。

5、参赛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作品形式内容需积极健康,设计理念需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宗旨,并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6、参赛作品图文资料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7、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8、入围者有义务出席主办方举办的颁奖或发布仪式。

9、附件中的微旅游导游讲解项目仅为有需要者提供便利服务,可自愿选择参加与否,与作品评审无关。

10、所有参赛者即被主办方视为接受并遵守以上条款。

11、主办方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新侨杯”首届海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长宁区侨商联合会简介.pdf

附件3:上海现存邬达克建筑作品不完全列表.pdf

附件4:春秋微游.docx





  • 组织单位
  • 指导单位: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长宁区委统战部
  • 主办方:长宁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长宁区新华路街道
  • 承办方:上海市长宁区侨商联合会
  • 协办方:长宁区侨联青年委员会、上生·新所
  • 支持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邬达克纪念馆、幸福集荟、春秋旅游、海外友好侨团
  • 版权声明
  •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主办方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的活动宣传等用途,不另付酬金或版权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