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

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

正式启动

以“设计赋能·新城创未来”为主题

立足海西

面向两岸

无论你是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

请将你的创意带来

这里将是你展翅高飞的新平台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台港澳办

主办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承办单位:

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赛事安排

作品征集:10月13日前

线上评审:10月中下旬

人气票选:10月下旬

现场答辩:11月中旬

颁奖及系列活动:11月中旬

注:现场答辩、颁奖及系列活动实际开展时间根据疫情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参赛方向

“智造+科技创新”组

以台商区智能交通、健康医疗养生、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为主要设计创新方向,面向海峡两岸征集创新设计作品,包括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应用创新等,体现先进技术对未来社会与生活带来的颠覆性变化。

“非遗+文化创意”组

以文化引领产品创新,围绕台商区海丝艺术公园、八仙过海、洛阳桥等重点旅游项目,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景观、工艺美术等文化特点,用创新的手法为台商区设计具有特色的IP形象(可单个或多个为一个系列),结合木雕、石雕、3D打印、树脂等材质衍生设计出周边系列产品或文创礼品,如桌面摆件、手持玩物等。要求将地方文化元素、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相结合,风格大胆创新,后期方便实现批量生产销售。


参赛要求

1.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个人或团队)参赛,同一件作品仅能参加一个组别。

2.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将依照报名系统中主要参与人员生成,最多4人,填写顺序即为证书上获奖者排序。

3.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4.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赛类别。

5.仅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具有参赛资格,但不可重复报名。


报名及作品提交要求

报名通道:

官方微信公众号(海丝杯工业设计大赛)

官网(矮凳网www.iden.cn)

1.提交800mm×600mm 竖式版面1 张(用于作品初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2.提交8张以内的详情图,上传时请将图片以JPEG 格式分页上传(每页720*540px,分辨率为72dpi,大小不超过6MB),演示内容应包含作品主题、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结构示意图及相关设计说明。

3.参赛作品演示视频,mp4格式,控制在60s以内,不超过50MB,此项不作为参赛必要提交资料。

4.竖式版面、演示文稿、作品视频内容应包括“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奖项设置

“智造+科技创新”组


“非遗+文化创意”组


优秀组织奖

特设优秀组织奖5个,每个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同时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成果转化奖

鼓励成果落地台商区企业进行转化,成功转化的“智造+科技创新”组金奖、银奖获奖主体政府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落地资金奖励。

成功转化的“非遗+文化创意”组金奖、银奖获奖主体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落地资金奖励。

补充说明

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经过大赛组委会研究,以上奖项可以空缺;所有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人气票选环节各作品票数换算分数将累加至终评总成绩。


人才支持措施

政策支持

大赛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落地泉州后,项目第一核心成员纳入泉州“港湾计划”高层次人才建议人选,经确认后,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成果孵化

市工业设计协会组织相关企业与青睐的作品及参赛者提前对接,将创新成果产业化。

专利保护

对于符合专利申请要求的入围概念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免费为之申请专利。


成果管理

1.“智造+科技创新”组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设计者所有;“非遗+文化创意”组的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组委会所有。

2.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3.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


其他事项

1.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请所有参赛者登陆大赛官方报名通道注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作品和承诺书。

3.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在官网上发布的消息和通知为准。

4.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

5.大赛主(承)方保有对比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 组织单位
  • 指导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台港澳办
  • 主办方: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承办方: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 版权声明
  • 1.“智造+科技创新”组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设计者所有;“非遗+文化创意”组的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组委会所有。 2.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3.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