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坐创新奖--2020首届中国(国际)办公家具设计大赛

中国是全球的家具生产大国,但还不是家具设计强国,体现在产品原创程度不高,附加值偏低,缺乏国际 潮流引领能力等方面。产品创新能力是我国家具产业急需加强的硬实力。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完成,深入贯 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成为了我国着重推进的工作。产品设计的重要 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了家具产业创新的主要突破方向。@设计有赏网


探索创新激励机制,为产业培养具有产品创新思维、前瞻设计能力和行业发展洞察能力的人才,打造超一 流的产品,为人类生活谋福祉,是家具行业与社会各界的共同职责。立足于中国庞大的办公家具产业发展 需求与新时代背景下的办公生活情景变化,以打造国际上最专业、最具影响力的办公椅设计大赛为远期目 标,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地的办公家具设计以及周边相关领域的设计师提供交流舞台。办公椅设计是一项 设计与技术高度集成的研发活动,极具挑战性,是众多国际设计大师最乐于挑战的设计工作。主办方拥有 大量与国际著名设计师合作的经验及案例,旨在通过精心的组织、引导和扶持,让一批具有优秀才华的中 国青年设计师可以感受办公椅设计工作的巨大挑战性及突破性创新的成就感,用出色的作品去表达他们对 设计、技术和生活的独到见解,领悟工匠精神的真谛,为办公椅设计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大赛主题

优质办公生活,坐享舒适人生

主题释义:以办公椅设计为课题,强调对优质、舒适的办公生活的不懈追求,以及对新时代条件下,办公生活情景 变化所产生的用户需求的深入洞察。

2020年佛山“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办公家具专项赛


竞赛条件

参赛作品原则上须为2020年前完成的原创作品,与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曾经在其他设计大赛 上获奖的作品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引起 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获奖资格;

参赛作品设计图纸三张,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版面为A3幅面(297mm*420mm),分辨率为150dpi, 横向排版。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等,以及简短的文字描述产品的创新 重点、制作工艺、材质等(中文表述)。作品设计展示图版面上不得出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 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相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

1.作品征集

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

2.初评

2020年4月初

3.工作坊

2020年4月下旬

4.模型制作

2020年5月中旬

5.复评

2020年5月中旬

6.设计盛典

2020年6月初

竞赛奖金

奖杯

奖励

数量

量产化金奖

奖金100000元+证书+奖杯

1

银奖

奖金20000元+证书+奖杯

3

铜奖

奖金5000元+证书+奖杯

5

优秀奖

谷腾办公椅+证书+奖杯

10

优秀组织奖

奖金3000元+证书

若干

优秀指导奖

奖金3000元+证书

 

注:每位获奖者均可获得价值2000元的谷腾办公椅一张


联系方式

梁先生

联络电话:13420855014(请于周一至周五08:00-18:00)

联络邮箱:uzuo@sitzone.cn

李小姐

联络电话:18818470778(请于周一至周六08:00-18:00)

联络邮箱:uzuo@sitzone.cn

寄送方式

作品征集期间,将作品以电子档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uzuo@sitzone.cn(请注明“优坐创新奖作品”)


赛事说明点击此链接http://bm.sitzone.cn/template/images/cssc.pdf


  • 组织单位
  •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 主办方:佛山市优坐家具有限公司
  • 承办方:无
  • 协办方:广东合创家居设计谷管理有限公司
  • 支持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促进会、佛山市工业设计学会、广东工业设计服务创新联盟
  • 版权声明
  • (一)本 届 大 赛 参 赛 作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参 赛 者 所 有,在 无 授 权 情 况 下,不 可 将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作 品 参 赛 ;对 于 同 一 作 品 由 不 同 单 位 或 个 人 联 合 或 合 作 完 成 的,参 赛 单 位 或 参 赛 个 人 对 作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界 定 清 晰 。由 于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发 生 纠 纷 的,主 办 单 位 有 权 撤 销 奖 项,一 切 后 果 由 参 赛 者 自 行 承 担 。 (二)主办 单 位 对 本 次 大 赛 的 参 赛 作 品 享 有 推 介 、展 示 、出 版 以 及 其 他 推 广 、宣 传 等 权 利 。未 经 大 赛 组 委 会 和 主 办 方 同 意,任 何 单 位 、个 人 和 第 三 方 不 得 将 本 次 大 赛 的 作 品 进 行 再 设 计 、知 识 产 权 转 让 、生 产 、销 售 、宣 传 、出 版 、展 览 及 其 他 形 式 的 推 广 、宣 传 等,否 则 主 办 方 单 位 有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的 权 利 。 (三)对 于 具 有 产 业 化 前 景 的 参 赛 作 品,主 办 单 位 拥 有 将 设 计 成 果 产 业 化 的 优 先 权 。